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因保管不善,将粤(2021)连州市不动产权第00286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连州市自然资源局
2025年6月9日